



篮球字〔2008〕320号
各有关省(市)体育局竞体处(篮球中心)、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:
为备战于2008年8月23日——29日在日本千叶举行的第十六届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,经研究,决定组织国家U18少年男篮集训队于7月5日、女篮集训队于7月15日至8月22日在秦皇岛训练基地进行集训,选拔参加中日韩青少年运动会队员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集训人员名单:
(一) 教练组
男队主教练:崔万军(辽宁);助理教练:许伟(江苏);
女队主教练:孙凤武(北京);助理教练:陈鹭芸(福建);
管理:姚庆忠(河北) 队医:梁岷(成都体育学院)
(二) 运动员
男队:朱彦西(北京);廉明(辽宁);冯新(辽宁阜新);余晨(八一);张财宝(江苏);张卓君(浙江);徐韬、王汝恒(山东);李原宇、汪洋、鞠明欣(广东宏远);杨大鹏、孙鹤峰、何忠勉(广东新世纪);毕继光(新疆广汇);岑煜锟(广东凤铝)。
女队:冯帆(北京);露雯、张晨蕊 、孙梦然(八一);赵爽(沈部);李新一、张冬雪(辽宁);高颂(黑龙江);龚韵(上海);郇欢、金维娜、金萌(江苏);郑博文(浙江);邱思玥、丁园、马良(广东)。
二、 报到时间及地点:
(一) 报到时间
男篮:2008年7月5日;
女篮:2008年7月15日。
(二) 报到地点和联系人:
地点: 秦皇岛训练基地(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5号)。
联系人:史永胜,电话:0335-8580839,13903336321 传真:0335-8580841。
篮球中心社会发展部曹燕飞,电话:010-51696023,13366573692。
三、 经费
(一) 国内旅费由所在单位支付。
(二) 集训期间每人每天需交伙食费35元,其余费用由我中心补贴。
四、 运动员自带训练装备及必需的个人生活用品。
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的教练员、运动员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训,请于2008年7月5日前书面来函回复。
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